包養違法?這個問題其實有點複雜,因為它並不像偷竊或詐欺那樣直接被法律明確禁止,但又可能在某些情況下踩到法律的紅線。要搞清楚這個問題,就要看看台灣的法律怎麼說,還有什麼樣的包養情境可能會讓人惹上麻煩。
其實包養並不違法
其實,台灣並沒有一條法律直接規定「包養違法」,所以如果只是兩個成年人合意交往,其中一方願意提供經濟支持,另一方願意陪伴,那法律基本上不會特別去管。但事情往往沒這麼單純,因為一旦包養關係涉及金錢交易,就有可能牽扯到性交易、詐騙、甚至更嚴重的問題。
先來說說最常見的爭議點——性交易。
包養不違法性交易違法
根據《社會秩序維護法》,賣淫是違法的,但嫖妓卻沒有刑責。換句話說,如果包養的核心是「提供金錢換取性關係」,那這就可能被認為是違法性交易,特別是發生在非法的性交易場所時,可能會被罰款,甚至被查辦。當然,如果雙方並沒有這樣的交易性質,而是單純的「你對我好,我陪你吃飯聊天」,那法律就沒什麼好管的了。
再來,有些人打著包養的名義來騙錢,這就可能構成詐欺罪了。這種情況在網路上特別常見,尤其是在一些包養網站或交友平台上,有些人假裝願意提供包養,然後各種理由要對方匯款,比如說「要先付保證金才能見面」或「家裡突然有急事,先借點錢」,結果錢一拿到就消失無蹤,這樣的行為在法律上是詐欺罪。
包養與未成年
更嚴重的情況是涉及未成年。如果包養的對象是18歲以下,那不管是自願還是不自願,都可能觸犯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》。
這條法律特別嚴格,哪怕沒有真正發生性行為,只要涉及金錢或禮物交換,甚至只是有「意圖」與未成年人發生關係,都可能構成犯罪,最重可判七年以上的徒刑。換句話說,包養成年人法律可能還有灰色地帶,但未成年這塊是絕對不能碰的,風險超級高。
如果對方是已婚人士,那雖然台灣的通姦罪已經在2020年被廢除,不會因此坐牢,但這不代表完全沒事。因為婚姻法還是規定了夫妻間的忠誠義務,如果配偶發現老公或老婆被包養,還是可以透過民事訴訟要求離婚或賠償精神損失費。所以,包養如果牽扯到婚姻關係,可能會變成一場昂貴的官司。
其實,包養的本質說穿了就是一種交易關係,而交易本身並沒有對錯,只是當這種關係踩到了法律的紅線,或是影響到他人的權益時,問題就來了。比方說,如果只是單純的「感情贊助」,兩個人互相陪伴,那沒什麼問題,不過出來玩自己還是得多注意些。